为切实做好学院职工2019-2021聘期的岗位聘任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特对聘任工作做以下说明:
一、我院教学为主型岗位比例小于等于教师总数的15%,凡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不得聘任教学为主型岗位(上一聘期已在基础部工作的教师除外)。
二、我院科研为型岗位比例小于等于教师总数的15%,若聘任该岗位,聘期内须取得如下标志性成果至少1条:
1、获批省部级以上教研、科研项目1项;
2、发表SCI一区、二区论文1篇,或在一级学会会刊发表论文2篇;
3、发表核心以上教改论文2篇;
4、授权国际发明专利1项;
5、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1项(指证书带国徽的政府奖,个人排名前五,单位排名前三);
6、获国家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1项(指证书带国徽的政府奖,个人排名不限,单位排名不限);
7、作为负责人获国家级行业协会一等奖1项;
8、获省级教学成果奖1项,个人排名前五;
9、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个人排名不限;
10、作为负责人获省级以上教研、科研平台1项;
11、作为负责人获批省级优秀科技创新团队;
12、作为负责人获批省级优秀教学团队;
13、获省级发明专利金奖或鼓励奖;
14、指导A类学科竞赛获省级一等奖或获国家级奖励;
电气信息工程学院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