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室:
《电气信息工程学院课程组实施办法》已经学院研究决定,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电气信息工程学院课程组实施办法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七日
电气信息工程学院课程组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师教学能力发展,营造良好的教学文化氛围,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学院研究决定,启动教学课程组建设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课程组的构成
1.每一专业基础课程组原则上不少于5人,每一专业课程组原则上不少于3人,其中1人为课程组负责人。
2.1名教师原则上不得同时负责多个课程组。
3.每名教师可以同时参加多个课程组,为保证教学质量,原则上每名教师不能参加超过3个课程组。
第二条 课程组负责人任职条件
各系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列课程,按照课程类别成立课程组,由课程组推选1名课程组负责人,经课程所在系批准后报学院备案。
1.原则上课程组负责人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任职资格。
2.在校内主讲该课程3年及以上,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
3.热心教学工作,具有奉献精神;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
调能力;具有较好的合作精神和敬业精神。
第三条 课程组负责人的职责
1.组织制(修)订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该课程的设置。
2.组织制(修)订本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要求,指导编写实验指导书,负责本课程组的教学任务的落实安排。
3.定期组织课程组成员集中进行本课程的教学研讨,对课程的达成度进行评价,查找问题,制定持续改进的方案和有效措施,并有效落实执行。
4.组织、指导课程组教师实施课程建设,以工程教育认证的理念积极进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试方法与教学手段改革的研究和实践,并定期进行课程建设的持续改进。
5.指导青年教师的教学工作,培养适应工程教育认证理念的教学梯队,确保本课程组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6.负责本课程组的试卷库建设与管理(包括试题库建设、命题组卷、试卷审查、成绩分析及各门课程达成度评价分析等),并负责对本课程组任课教师提交的课程达成度评价整套归档教学文件进行质量检查。
7.负责组织对该课程组教学文件和课程目标达成度进行自评,提交相应教学文件和支撑材料。根据校评估中心给出的改进意见,落实课程整改方案,并监督落实整改措施。
第四条 课程组成员的职责
1.熟悉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熟悉本课程教学大纲和要求。
3.做好本课程教学班的达成度分析评价与持续改进。
4.积极支持课程负责人的工作。
5. 积极参加课程的教研、教改、建设及项目申报等工作。
6. 按照要求提交课程达成度评价等整套归档教学文件。
第五条 其他
请各专业系依据课程组建设要求及新的教学培养,组建课程组。本次课程组确定并经备案后,不得私自调整。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电气信息工程学院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