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室:
《电气信息工程学院加强考风考纪工作实施细则》已经学院研究决定,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〇二〇年一月三日
电气信息工程学院加强考风考纪工作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考风考纪建设,严肃考试纪律,严格考试管理,营造公平、公正、诚信的考试氛围,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工作的实施意见》(常工政〔2019〕141号),结合学院实际,经研究,制定电气信息工程学院考风考纪工作实施细则。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明确领导责任。院党委书记和院长是考风考纪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院党委副书记、教学副院长是具体责任人。
每学期组织召开课程考核工作会议,会议由教学副院长主持。组织教学管理人员、系(部)主任、课程负责人、任课教师、监考教师认真学习相关制度,对考试管理及命题、试卷安全、阅卷、成绩评定、监考等工作进行培训。
每学期组织召开考风考纪专题大会,会议由院党委副书记主持。组织班主任、辅导员以及全体学生认真学习考风考纪相关制度,对学生进行考风考纪、诚信应考宣传教育。
2.成立考试巡视小组,组长由联系校领导担任,成员包括院党政领导和有关人员。具体组成如下:
组长:张兵
成员:李俊生、毛国勇、高静、袁洪春、张燕红、张月洁、李欢、高峰
二、教务办公室职责
学院教务办根据考试情况安排巡视人员和巡视时间,要求每次至少安排2名巡视人员,巡视人员名单及考试安排提前一周报教务处备案。巡视安排提前一周发送给巡视人员,考试安排提前一周发送给监考教师并于前一日再次通知到监考教师。
三、巡视人员职责
1.检查监考教师是否按时到位,监考是否认真负责,有无失职行为,发现有失职行为,巡视人员有权提出批评并令其立即改正。
2.检查监考教师是否向学生宣布考试纪律,考场安排布置是否合理。
3.检查学生是否按照监考教师指定的座位入座,证件是否齐全。
4.检查考场秩序是否安静有序,考生有无违反考场规定的行为,有无作弊现象。
5.负责处理考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无法解决时及时与教务办联系。
6.如实认真填写考场巡视记录表并于考试结束后交教务办。
四、监考教师职责
1.监考前半小时监考教师甲到教务办领取金属探测仪、屏蔽仪。
2.两位监考教师提前20分钟达到考场。
3.监考教师甲(女)用金属探测仪探测是否有电子产品,并让学生主动掏出口袋。同时监考教师乙引导学生把所带物品放在指定位置(教室前或教室后)。
4.监考教师乙引导学生到指定座位(如学生提前坐好,要换座位),并检查学生身份证件,核对身份信息,清点应考人数和实考人数。
5.监考教师甲发放试卷,监考教师乙宣读考场纪律。
6.考试期间,监考教师甲与监考教师乙一前一后监考并做好考场的监督与巡查工作。不允许有聊天、玩手机、批改作业等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7.如有考生违反考场纪律的倾向,监考教师应立即向学生提出警告。如考生有作弊行为,监考教师应立即停止其答题,保存作弊证据,并及时上报学院教学副院长。
8.严格遵守考试时间,不得随意延长或缩短考试时间。
9.考试结束时,监考教师甲收试卷,监考教师乙维持考场秩序。
10.考试结束后,监考老师填写《考场记录表》,两位监考老师签字后交学院教务办。
五、学生工作办公室职责
1.每年5月、11月为学院诚信考试教育月,在全体学生中进行诚信考试教育,组织全院学生以班级为单位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
2.对考试作弊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约请家长来校交流和沟通。
六、班主任职责
1.召开诚信考试主题教育班会,确保班级所有学生知晓考试作弊后果。
2.对本班考试作弊学生进行跟踪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