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室:
《电气信息工程学院“第二课堂”实践学分认定实施细则》已经学院研究决定,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电气信息工程学院“第二课堂”实践学分认定实施细则.docx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