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教学是教学活动的中心环节。听课、评课是了解教学实际情况、发现教学问题、研究教学方法、总结和学习教学工作经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帮助我院青年教师快速成长并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教学水平,形成以老带新,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教学氛围,提高课堂教学艺术和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听课评课人员
全体院领导、学院教学督导、专任教师。
二、听课评课安排
1. 每学期初由教务办安排学院领导听课,重点安排第一周的课及中期的课。
2. 每学期初由教务办安排学院教学督导听课,重点听近三年青年教师、当年评职称教师、上年度教学质量评价分数低的教师的课。
3. 每年下半年由教务办安排学院教学督导对青年教师考核汇报课进行听课评课。
4. 青年教师导师自主安排时间,主动深入青年教师课堂进行听课,并切实进行指导。
5. 专任教师自主安排时间,听教学经验丰富教师的课。
三、听课评课次数
1.学院领导重在针对性听课,每学期至少听8节课,并进行评课。
2.学院督导每学期至少听10节课,并进行评课。
3.全体专任教师每学期至少听6节课,并进行评课。
四、听课评课要求
1.教师在听课时应携带«听课记录本»,并对听课对象的授课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和评议。
2.教师听课评课时,应如实、客观地评价授课教师的教学情况,对教师的教育教学须有一定的帮助,能提出建设性意见,不能应付差事,应付检查。
3.听课时应就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能力和教学效果等五个方面进行评价并写出评议意见。
4.听课结束后,听课教师和授课教师应就课堂教学充分交换意见,共同研讨教学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基本规律,并注意听取学生对教学活动的意见和建议。
5.全体任课教师要充分利用互相听课评课活动,认真总结教学经验,取人之长补己之短,更新教学观念,改革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不断探索本科教学工作的新经验,提高课堂教学技能,讲求课堂教学的艺术与特色,促进我院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
电气信息工程学院
2019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