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学生转专业工作,依据《常州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常工政〔2019〕128号)及《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校教〔2020〕33号),结合学院具体情况,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转专业一般在同一录取批次各专业间进行。 二、材料要求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均需提交《常州工学院学生学业成绩单》(含平均学分绩点)。 2.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的,应提供相关成果或专家证明。 3.申请转专业学生所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获批转专业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转专业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三、考核方式 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针对学生提交的所有材料进行考核,同时结合面试情况录取。 四、考核办法 1.优先考虑曾获得与拟转入专业相关的学科竞赛省级三等奖以上且无不及格课程的学生,按获奖等级、获奖次数进行排序录取,当学生所获奖项等级与次数相同时,当年度平均学分绩点高者优先。 2.经第1种考核办法录取,各专业仍有空余名额时,可按学分绩点进行继续考核录取,办法如下: 按照转专业学生在校期间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进行排序,绩点高者优先,当绩点相同时,比较其在校期间所获得的各类荣誉及奖励进行录取,若都没有其他条件可进行比较,则高等数学课程成绩高的优先。 3.转入的学生均通过面试进行考核录取。 五、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转专业工作小组商讨后确定。 六、本办法由学院教务办负责解释。 电气信息工程学院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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