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学院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拓宽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渠道,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参与挖掘并推荐高层次人才积极性,学院决定设立年度人才引进先进个人,奖励引才贡献突出的个人,特制订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
凡为我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提供信息且推荐成功的我院教师。
二、奖励条件
被推荐的高层次人才,一旦被正式录用,在办理完所有报到手续后,对推荐人给予相应奖励。
三、奖励标准
每推荐并成功引进一人奖励 1000元。
本办法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电气信息工程学院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