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工作是衡量学院人才培养质量的一项重要指标,是促进优良学风建设的有力抓手。为进一步加强学生考研的指导、管理及服务工作,切实提升学生考研录取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学院成立考研工作小组,统筹协调和管理学生的考研指导工作。
第二条 学院设立考研工作专项奖励经费,专门用于奖励在学生考研指导、管理及服务过程中表现突出的相关个人。
第三条 考研奖励
1.考研参考率奖励:
考研参考率是指学生参加当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并取得所有课程考试成绩的人数占班级总人数的比例。凡参考率达到50%以上的班级,向该班主任发放奖金,发放标准为500元/班;参考率未达到50%的班级不予奖励。
2.考研录取率奖励:
考研录取率是指学生收到相关高校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人数占班级总人数的比例。录取率超过18%的统招班级,向该班主任发放奖金,按照录取率超过18%的人数进行发放,标准为200元/生。考研录取率未达到18%的统招班不予奖励。非统招班按实际录取人数进行奖励,标准为200元/生。
3.调剂工作奖励:
调剂工作奖励由调剂工作小组组长进行分配,奖励标准为500元/生。
4.辅导教师奖励:
帮助学生进行考研专业课辅导的教师,按照1000元/课程/30人。
第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